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因醉酒驾驶行为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而言,其拘留时间的上限通常为十二个月。
当该期限达到并超出这一限制时,司法机关应依法解除对当事人所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
在解除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适时地向被采取这种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所有涉案的其他特殊机构进行必要的告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