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每月收入达到了五千元人民币,这不能作为判断其是否属于贫困户的唯一依据,我们还需核实其月人均收入到底如何。
对于贫困户的定义和标准,具体可以依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第一类为“绝对贫困人口”,其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六百二十七元人民币;
其次是“相对贫困人口”,其年度人均纯收入在六百二十八元至八百六十五元之间;
再者是非贫困低收入人群,其年度人均纯收入介于八百六十六元至一千两百零五元之间;
最后则是具有普通收入和较高收入的人群,其年度人均纯收入在一千两百零五元之上。
当谈到农村贫困户的划分时,我们会发现他们又可细分为“绝对贫困户”与“相对贫困户”两种类型。
绝对贫困户主要指个人或家庭在日常生活中缺乏基本的物质资料和资源,以至于无法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要,甚至连生存都会面临严重的挑战。
在此情形下,测量绝对贫困的标准通常只包括那些为了维持人体健康必需且绝对不可缺少的东西,而且这些所需之物应尽可能地选择最为简洁实用、经济实惠的品牌。
同时,考虑的范围与时间也仅限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与期间内。《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