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变道操作时,若由于后方车辆加速并撞击所导致,倘若后方汽车实施恶意监控或超速行驶,依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将全然由后方车辆承担。
然而,若经查证后方车辆并不涉及上述两种情况,那么相应的责任就会落在前车上。
这是因为,在变道过程中,原车道上的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而申请变更车道的一方应给予原车道上的车辆充分的通行时间。
更为精确的责任分配比例将需依据交通警察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来决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