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地下室遭受浸泡之害,若物业未能充分履行其预防措施、事先通知与排险职责,则需向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有义务对气象波动进行科学预测并对可能产生的损害做出预警,同时还须遵循通知义务,对潜在的风险及时向上报告。
此外,物业应采取必要且合理的排险、抢险及事后补救措施以减轻或避免损失。
若物业服务企业疏忽防范措施致车辆受损,则应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