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盗窃行为且财物数额较大者,将被判定构成盗窃罪。
针对此类犯罪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
酌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情况较为轻微或罪行较轻时,则有权减免刑事责任,一般表现为缓刑或拘役。
2.对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涉及金额较大的,或存在重复进行盗窃、非法入室盗窃、持有凶器作案等恶劣情形的,依据《刑法》该司法律条款,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承担罚金;
如情况更为严重,涉及手脚庞大的话,则可能被处以三到十年的徒刑,同样需要分担罚金;
若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则面临着长达十年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也会被要求缴交罚金或是回收部分财产。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当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时,应当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当这一金额达到三万至十万乃至三十万至五十万元以上时,一律被判定为“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针对此等罪犯的刑责,应由相关的省级高法分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确定,在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后,提供执行的具体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标准应当因地域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