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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必须要原告谅解吗

判缓刑必须要原告谅解吗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02 11:55:05 已帮助13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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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必须要原告谅解吗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案件都需要原告的谅解才能得以缓刑
然而,对于那些被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如果他们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那么法庭就可以考虑授予他们缓刑资格: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深刻的悔罪表现;
(3)没有重新犯罪的风险;
(4)宣布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相关条款,对于被判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便可获得缓刑的可能:
(1)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存在认罪悔过的行为;
(3)无再度犯罪之虞;
(4)宣布缓刑不会带给其所在社区严重的负面影响。
当正式宣布缓刑后,法院可以根据犯罪者的具体情况,规定他们在缓刑考验期间不得进行某些特定活动、进入某些特定地区、参与某些特定场合以及与某些特定人群进行接触。
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了附加刑,这些附加刑依然需要依法进行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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