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缔结劳动关系,并且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应由后者负责向劳务人员发放薪酬。
尽管劳务派遣员工在名义上与派遣单位缔结了劳动关系,依照惯例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其薪酬,但是实际上这些薪酬是包含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当中的。
劳务派遣协议应明确列出以下各项条款:
(1)派遣的具体工作职位及其属性;
(2)工作场所所在地;
(3)派遣员工人数及派遣期;
(4)以同工同酬为原则所确定的劳动报酬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5)社会保障金的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6)工作时长及休息休假相关事宜;
(7)涉及到派遣员工受伤、生育或患病时期的相关福利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及培训措施;
(9)经济赔偿等相关费用;
(10)劳务派遣协议有效期;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与标准;
(12)违背劳务派遣协议所应承担的相应后果;
(13)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人才派遣公司违法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