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专业律师精确解释,如果一份合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被视为明显不公的合同:
1、其中一方当事人有效地利用其优势地位,或刻意使对方陷入财务困境、丧失理智判断力等情况,进而导致交易的不可逆转性;
2、在该份合同中,存在着严重违反而或不等值交换等原则的法定权益与责任约定。
基于我国于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明文规定,当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正确判断力等特殊情况,使得签订合同时明显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此情况下,受到实际损害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诉讼申请,要求对该合同进行撤销。
另外,根据第一百五十五条所述,自失效的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起,其在整个事件中的合法约束力即告终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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