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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未成年犯罪怎么判

诱导未成年犯罪怎么判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03 16:15:12 已帮助28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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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未成年犯罪怎么判
1.当犯罪分子引诱未成年人行凶作恶时,该行为构成了教唆犯,应根据其在犯罪团伙中所发挥的作用予以惩处。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教唆未成年犯罪者的处罚理应加重。
但若被教唆之人未能依照教唆犯的指引行事,那么教唆犯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
“唆使他人犯罪的,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进行判刑
如果有证据表明教唆犯唆使的对象还未满十八周岁,则应当从重惩处。
若被唆使的人并未作出教唆犯所教导之罪行,对于此类教唆犯,可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2.对于需要从轻处罚的教唆犯情况包括以下两种:
(1)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未能激发被教唆人的犯罪意图,从而导致其没有实际犯罪,且在此过程中,教唆犯并未教唆任何其他犯罪行为,这种教唆行为并未造成实质性的法益侵害结果;
(2)在被教唆之人没有实施所教唆之罪,而是实施了其他犯罪的情况下,无论何种情况,都属于教唆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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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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