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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归于谁

结婚前买的房子归于谁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4-04 12:00:17 已帮助13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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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归于谁
对于结婚之前购买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需要根据详细情况进行分析和判定:
1.如果在结婚之前已经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为您本人,同时又已经完全偿还个人贷款或者是完成了全额付款的购房过程,那么该房屋将被视作您个人的私有财产,另一半伴侣在法律程序中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分割要求。
2.在结婚之前,尽管已经按期偿还完毕所有的贷款,可是直到婚后才领取到了房屋的所有权证,且该房产证上登载您的名字的话,这种情况仍然会被视为夫妻间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也不能对此提出分割要求。
3.然而,如果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对方的名称,这往往是由于出资金者不符合购房条件而使用对方名义购房,在此种情形下,应该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4.最后,当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上登记有双方的签名时,那么该房屋便可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资产。
在面临离婚事宜时,并不需要顾及到出资金额等问题,原则是双方对该房产平均分享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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