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关于在治安拘留期间是否会留下案底的问题。
治安拘留虽然也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它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事实上有罪责。
因此,在这期间,不会存在上传犯罪记录的可能性。
然而,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这样的事实:
对于被判定构成盗窃罪的被告人,他们的犯罪记录将会被永久存储下来,即所谓“案底”。
案底通常是指向某人过去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正式记录,这个概念也被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未满18岁,并且被判处5年以下徒刑的话,那么这些与之相关的犯罪记录应予密封保存。
一旦犯罪记录处于密封状态,则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泄露,除非是司法机关为了处理案件所需,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需进行查询的特殊情况。
而针对那些依法查询犯罪记录的单位,他们应对这些被密封的犯罪记录保持绝对保密。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判决,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若是数额更大或者涉及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判处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要承担罚金的刑责;
而当你的盗窃数额极大,或者涉及其他极为严重情节的,将会被判处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同时科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