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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属于哪些

电信网络诈骗属于哪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发生在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也急剧增加,其中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直接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金融诈骗犯罪已成为当前金融领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犯罪活动,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2024-04-04 14:00:15 已帮助16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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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属于哪些
电信诈骗犯罪即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如电话、互联网以及短信等,与目标对象进行远程沟通,进而使用虚假身份及编造虚假理由来诱骗受害者转移其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最后通过侵吞受害者账户内的非法收入作为犯罪手段之一。
电信诈骗犯罪主要指的是用电话、固话、网络电话乃至互联网这几种通信设施,利用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实施诈骗来掠夺公民财产权益的犯罪类型
电信诈骗犯罪与普通诈骗犯罪并无本质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主体多为普通人;
主观心态上均是持着直接非法占有受害者财产的意图;
侵害的客体都是公共财务的所有权;
客观行为上,都是采取各种欺骗性手段,例如虚构事实或者隐瞒实情,以此从被害人手中骗取数目较大的财物。
从客观层面上看,电信诈骗犯罪由四个要素组成:
对别人进行欺骗、使受害者产生误解、受害者因为这种误解而做出将财务交付出去的决定、最后嫌疑犯得到这些财务。
因此,虽然目前还没有将电信诈骗犯罪纳入法律法规体系中,我们却可将其视同于普通诈骗犯罪的一种,参照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款予以处罚定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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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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