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制度中尚未对此做出明文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情况都会将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固定发薪日视为参照标准。
倘若聘用单位未能如期履行此约定,即视为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劳动者薪酬,换言之,即是拖欠员工薪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据此向相关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事宜。《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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