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月向父母支付5000元,并不等同于财产转移行为。
若该金额被认定为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赡养费用,则不属于财产转移范畴。
这种赡养责任涵盖了对父母在日常生活、精神层面及情感上的尊重与关心,同时也包含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物资以及必要的开支。
然而,若超过赡养范围而将大量资金赠予父母,且缺乏其他正当理由的支撑时,便极可能构成财产转移或隐藏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