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费用问题,基本上在50元至300元之间浮动。
倘若在此基础上请求法院协助处理夫妻共有财产事宜,如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万元,亦无需另交任何费用;
反之,超过该金额的部分需按比例支付0.5%的额外费用,因此,诉讼费用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涉案的财产分割情况。
当夫妻双方面临离婚抉择时,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正式提出离婚申请。
这份协议需详细阐明双方关于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为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理解与协定。
协议离婚需等待约一个月方能完成所有手续。
申请离婚后,双方需先经历一个“离婚冷静期”,时间为整整三十日。
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未能赴婚姻登记单位领取离婚证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必须以合法途径获取相应证据及材料,法院方可依法予以审理。
同时,只有确信双方情感已然破裂,并满足相关法律规定条件者,法院方有可能判定离婚成立。
审判过程中,受害方需提交以下材料作为支持其诉求的依据:
包括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有效的结婚证明文件、原告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
若是非首次提出离婚诉讼,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需额外提供此前法院对同类型离婚案件做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