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走过七个月孕程之后,许多夫妇可能会面临离婚的抉择。
若两方皆有意愿结束这段关系,且已经充分达成关于财产划分及子女出生后的抚养归属等关键议题的共识,此时便可前往任一方居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申请。
待闰三十日期满后,再返回该处领取离婚证书以证明合法有效。
而当面对女方欲提出离婚或双方均有此意愿,但是对于上述重要问题未能达成协议之际,女方可于男方住宅所在地的法院发起离婚诉讼。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严格审查,如符合立案要求,将正式予以立案,并向被告发送诉状副本,被告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
随后,双方需耐心等候法庭的传唤,参与审判程序,等待公正且富有法律效力的判决结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