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抚养权所需提供的可靠证据,您可以参照以下几种途径进行搜集:首先,若对方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那么就有必要由相关的医疗机构和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加以证实;其次,为了能够在诉讼中获得更多有力的证据支撑,您还可以征询对方周围的邻居、朋友等人的意见,请求他们为您出具关于对方长期形成的不良习惯或者未履行抚养义务甚至对子女实施虐待等方面的明确陈述;再者,若对方频繁更改住所地址,您也可以寻求租赁该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合,以便于了解他们与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另外,如果您掌握了因为对方欠债而产生债务关系的线索,不妨直接前往讨债方,请求其出具和对方确实存在借贷纠纷的证明文件;最后,假如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对方由于财务方面的困扰,已经不再具备抚养子女的能力,那么您可以前往对方的职业场所,要求其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其薪资水平以及职位和职务变动情况的详细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