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员饮酒驾车,其持有的驾照将被暂时扣留。但是,按照如下流程,驾驶员仍然可以顺利取回驾照:首先,该驾驶员需在收到通知的十五天内前往驾驶证发放所在地或交通违章发生地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其次,经过七天的系统性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将会在接下来的二十天以内安排该驾驶员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正式考试;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驾驶员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出现过两次以上积分达到12分或总积分为24分及以上的情况,那么考试通过之后,十天之内车辆管理所将额外安排一场道路驾驶技能的考核考试。只有在这两轮考试全部通过的情况下,之前的违法行为记录才能成功被清除;而倘若未能通过考则,他需要继续参加后续的学习和考试以期能够达标。最后,当车辆管理所宣布暂扣驾照的六个月期限届满时,该驾驶员便有机会再次获得驾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