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通常以一个自然年度作为一个报销周期(即从每年的截至次年的12月31日),而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必须在年底之前把相应的凭证以及文件提交至参与保险的社会保障机构进行备案并申请报销处理。
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且符合核审要求,在大约三个月之内即可完成报销手续并将报销款项发放到个人手中,使用统一的社保卡或事先约定的银行储蓄账户接收。《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