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抵押车的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过户难的风险。抵押车的交易并非买卖关系,而是债权转让,这意味着车辆办理抵押手续后,在未解除抵押协议前,即便被购入,也是不能够进行合法过户的。因此,购车人仅能获得对车辆的使用权限,而非所有权。其次,由于车辆易出现事故的特性,购买抵押车同样要面对事故风险。尽管购车人可以给抵押车投保正规车辆保险,然而由于其并非车辆真正所有人,仅享有使用权,一旦发生事故,处理起来将颇为棘手。最后,对于车辆来源的风险也需充分考虑。若不慎购置到了非正规渠道的抵押车,那么所面临的风险无疑是巨大的。倘若车辆后续遭遇盗窃或其它状况,法律保护亦可能无法及时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