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
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
购房者务必注意立即在网络上完成签约程序,并须严格按照规定采用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这两种方式进行房地产交易。同时,在购
买房产之前,务必深入了解所购置房屋的
产权状况,提取
房屋产权凭证以备将来之需。对于可能出现的一房二卖问题,我们提供以下几种处理方案:(1)若两份
购房合同都尚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首先签订的那份合同便具有优先
法律效力;(2)如果两份合同都还未经登记且其中一份已经将标的物房屋正式移交给了对方,那么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3)如果两份合同中的一份已经完成了
过户登记手续,而另一份却没有进行相应的登记,那么已经完成登记的那份合同便享有优先权;(4)假设订立了首个购房合同之后,出卖方再与他人签订了新的卖出协议,然而,此时出让方实际上没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第二次售房行为应属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
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