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保人按照新的就业地区的要求成功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并且完成缴费之后,应当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形式向该新就业地区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提交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与衔接的申请;
在此基础上,新的就业地区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将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上述申请进行严谨审查。
对于符合法规规定的申请,他们会向参保人之前所依赖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发送正式的接收函件,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数据;
而针对那些不符合转移与衔接条件的申请,新的就业地区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则需向申请方详细做出书面解释。
在收到接收入函件之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必须要完成所有相关的转移与衔接手续;
在接收到来自于参保人原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所转让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资金后,新的就业地区的管理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必须妥善处理各种相关手续,并将最后的确认为果及时告知工作单位或者参保人;
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应该按照累计计算的方式来计算,其间可以存在部分空当期,这些空当期有的是可以补充的,有的也可以选择不予处理。《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