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将尿液淋在他人身体上,并实施过度的贬低和诋毁他人人格尊严以及声誉的行为,其不良程度达到一定标准后才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通过公开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手段,明显地降低了他人的人格形象,破坏了他们的名誉,同时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虽然公开恶言相向他人的行为并不少见,但是要看情节是否严重才能确认为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而不必上升到刑事法律层次进行规范。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采取了极其恶劣的手段,引发了严重的社会效果等情况,例如强迫受害者当着众人在他的面前爬行;或是当着所有人的面撕掉受害者的衣物;还可以是用涂抹黑脸、悬挂破鞋子、戴绿帽子等方式把受害者强制拉出来展示宣扬;或者在公众场合威胁受害者咽下或往身上倒泼粪便等恶心物品;因公然侮辱他人导致受害者出现精神错乱或者自杀丧命;多次侮辱他人以致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声誉遭受极大伤害;对正在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女性甚至外国客人进行侮辱,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等各种情况。《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