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则受理案件的法院将极大可能地判决婴幼儿的抚养权属女方所有:首先是在孩子尚未满两周岁之前,由于年龄尚小无法独立生存和自我保护,因此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定为女方所有,除非被请求方存在法律明文规定且特殊的事情状况发生;其次当女方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因某种特定原因导致丧失生育能力时,为了保障社会安全以及婴幼儿的基本权益,法院也会倾向于将抚养权给予女方;再次,若子女随着女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并且在改变生活环境之后会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女童居多的情况下,法院也会考虑作出有利于女方的抚养权判决;除此之外,当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却同时拥有其他子女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分配给女方;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当孩子年满八周岁以后,他们将具备自主思考和表达判断的能力,此时若孩子自行做出选择跟随母亲生活的决定,那么法院也将尊重并认可这一决定;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女方抚养孩子,能够给孩子带来良好的成长条件,而男方却处于某些因素,比如罹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严重疾病,又或者存在其它不利于孩子身心发育的行为,例如赌博、酗酒等恶习,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也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划分为由女方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