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女处于哺乳期间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如下:在未满两周岁的情况下,孩子应跟随母亲居住,但若母亲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孩子便可以跟从父亲抚养:(1)被医学鉴定为患有长期无法治愈且影响到孩子正常生活的慢性疾病;(2)虽然具备抚养能力却未能履行义务的;以及(3)由于其它因素,孩子确实无法与母亲一同生活的。另外,若父母双方约定在未满两周岁之时将孩子交由父亲照顾,并且没有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任何明显的负面影响,那么此种情况也可以得到认可和批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