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是否允许对方将孩子带走进行探望权问题上,它需要根据特定情形加以决定。若在离婚过程中未能就子女的探视事宜达成共识并被签署成为法律协议,那么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那一方在此情况下便无法将子女带走;然而若是在条款中无此规定,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合法的了,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父母婚姻的破裂而随之消亡。离婚之后,无论子女交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都仍然是父母的亲生骨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