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员工严重违纪而遭解雇的案例中,企业无需向此类员工提供赔偿,原因在于此行为被定义为过失性解雇范畴。在此种情况下,企业并不负有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劳动者严重违反了所在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时,企业有权将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必承担支付任何形式赔偿的义务。然而,仅限于无过失性解雇情况,企业才有可能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