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合法缔结且真实有效之借贷合同(即借条),其法律效力不受时间所限。然而,对于此类借据,其诉讼时效却存在时效期限。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自身民事权益之诉讼请求的时效期限为三年。若借据已超出此诉讼时效期限,那么,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索债权时,如被告方以诉讼时效问题作为抗辩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证实,则该笔债务将有可能被定性为自然债务,从而失去胜诉的机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