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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07 18:25:18 已帮助21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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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
若因情感疏离事宜而导致分居状态持续达两年之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司法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受理并审理离婚案件,依法作出离婚的最终判定。在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将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作为主要依据,若经多次调解仍然无效的话,那么就会依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判断是否应当准予离婚。以下则是被视为构成夫妇之间情感破裂的具体情形:(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任何一方存在诸如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等行为;(二)在双方家庭中,任何一方存在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甚至是虐待或遗弃其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三)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任何一方因嗜好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习惯,且屡教不改者;(四)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情感问题引发的长时间分居生活,时间长达两年以上者;(五)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他可能导致夫妇之间情感破裂的因素也包括在内。《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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