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楼顶广告牌设立的权力归属问题,我们主要关注的焦点应该是大楼顶部的所有权具体属于哪方。
假如购房者与开发者在合同中明确协商约定,屋面和外墙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那么,若开发者想要在屋顶或者其它的外墙部位架设广告牌,就必须征得全体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后方可进行。
反之,如果购房者与开发者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屋面和外墙的使用权归属于开发者所有,那么开发者无需经由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批准便可自行安装广告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