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形下,嫁妆并不作为夫妇俩的共有财产,而是被视为女性的婚前独自拥有之物。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存在特殊情况,若这笔嫁妆是女性在领取结婚证书之后方才取得,同时赠予者并未明确表达此物品仅赠与女性一人,那么依照法律规定,该嫁妆将被视作夫妇二人共有的财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