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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经过什么期限不再追诉

犯罪经过什么期限不再追诉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04-08 15:50:05 已帮助15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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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经过什么期限不再追诉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其经过下列期限后方得停止追究刑事责任:
(1)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犯罪,自其发生之日起经过五年后即可停止追究;
(2)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自其发生之日起经过十年后方可停止追究;
(3)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自其发生之日起经过十五年后方可停止追究;
(4)法定最高刑期位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自其发生之日起经过二十年后方可停止追究。
然而,若在二十年后仍认为需要继续追究的例外情况下,须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加以审核批准。
此外,关于相关法律问题,您可以进行如下参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中详细论述了犯罪经过以下期限后,将不再予以追诉的情形:
(1)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时效期限为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期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时效期限为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其追诉时效期限为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其追诉时效期限为经过二十年。
如果在此时间以后仍认为必须追诉的,则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核准。
同时,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延长】对此种情况做了进一步说明,即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法定期限将不再受到限制。
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的,其追诉期限也将不再受到限制。
另外,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则对于追诉时效的起算和中断做出了具体阐述,即追诉时效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对于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情况,则应自犯罪行为彻底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同时,在追诉期间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亦应自新罪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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