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针对可能由于对方不当行为所导致的夫妻共有财产面临的损失风险,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对涉案资产进行冻结。例如,若另一方当事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或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迹象,则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双方有权对这些共同财产提起诉讼之前的财产保全措施;倘若已经进入到正式起诉阶段,仍可通过提交书面申请的形式,请求法院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以保护自身权益。为了提高申请成功率,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制定财产保全申请书,并详尽地提供包括财产线索及担保在内的相关材料附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