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强制性保险标志不幸遗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强烈建议您不要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因为此行为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请务必到相关保险公司进行补办服务,务必要张贴新型交强险标志。
如果没有张贴这些标志,就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即被处以高达200元的罚款,并且驾驶证还将会被扣除1分。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机动车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妥当放置检验合格证和保险标志,也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包括200元的罚款以及1分的罚款。
最后,特殊提醒您尽管驾驶时带上了保险标志,但未随身携带的话,同样会受到200元罚款以及1分的罚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