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这不仅表示了谁享有儿童的直系亲属权利,亦彰显出谁将会承担起对该儿童日常生活的照顾之责,这里所说的抚养权与户籍并无关联性。
同时,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且具备相应的条件,他们亦可协商决定小孩的户籍迁至哪一方直系亲属名下。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无论父母之间存在何种矛盾或离异情况,其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永远不会因为婚姻的破碎而发生改变,他们依旧是彼此的孩子。
在子女出生后,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来直接负责抚养,他们都仍然被归属为过渡父母双方的合法子女。
同样地,即使在离异之后,父母双方依然对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拥有持续不断的监护权,未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尽职尽责地支付相应的生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