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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结婚条件的情况有什么

不具备结婚条件的情况有什么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2024-04-09 11:55:14 已帮助23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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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结婚条件的情况有什么
(一)已与他人缔结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二)未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性在22周岁前,女性在20周岁前;
(三)患有不适合结婚的可能影响夫妻双方或他人健康情况的疾病;
(四)和本人存在直接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近亲属之间的结合,均为法律所禁止的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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