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若饮酒驾车所涉行为尚未达至刑事罪责门槛,仅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此时便无取保候审这一自由公民权利的适用机会,不存在讨论能否取保候审的问题。
其次,倘若因涉嫌酒后驾驶引发刑事犯罪指控,并身陷刑事拘留境地,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就有权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反之,如受案人的具体情况无法满足相关规定,将无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在一种特定情况下,具备如下几种情形(一)、(二)、(三)、(四)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可获准取保候审:
(一)可能会判以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
(二)预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若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性;
(三)存在身体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等状况,以及孕妇和正为婴幼儿哺育哺乳期的女性,如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
(四)在羁押期已满但案件仍未审结时,可能需要采纳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