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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与撤回区别有什么

要约的撤销与撤回区别有什么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4-10 13:35:27 已帮助15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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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销与撤回区别有什么
从表现方式来看,要约的撤回通常出现在要约抵达(或者刚刚抵达)接受要约方之前;
然而,当要约已经到达接受要约方处并且未收到其已发出的承诺通知时刻,我们将这理解为要约的撤销。
因此,二者的核心差异实质上体现于:前者主要出现于要约尚未生效(或者刚刚开始生效)之时,而后者则是在要约已经正式生效之后,且在接受要约方发布承诺通知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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