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妻在婚姻解除之时未能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而现行法明确将财产划归于所有权已登记之一方,那么这些财产通常是无法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当夫妻共同财产面临离婚析产之际,应依据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公平处理;
若无法达成合意且需由法院裁决的话,需兼顾孩子抚养利益、女性权利保护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等多种因素,进而做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