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抵押担保专题 > 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可否主张利息

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可否主张利息

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可否主张利息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4-10 17:35:17 已帮助96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法典担保人代偿后可否主张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应由担保人债权人共同商定决定;
若担保涉及利息事项,当担保义务代履行完毕后代,担保人可向债务人索要相关利息。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保证人在担负保证责任之后,除非经双方当事人另外约定确立,否则有权于其所承担之保证责任范围之内,就相应债务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同时拥有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一系列权利,但总的原则是不能够损害到债权人的权益。《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