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是进行债务转让的坚实基础,这是因为唯有债权与债务存续,方可实现债务关系的有效转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债务的有效性是债务全面或局部承接的必要条件,只有有效的债务才能在法律上得以承认,从而实现债务的暨行和履行。
关于债务转让的程序,无论是将债务全部转让或是仅对其非主要责任部分进行转让,均须获得债权人的明确许可。
倘若未经债权人的明示同意,债务人试图转移已有的合同义务,则此种行为对于债权人而言,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