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合同纠纷的情况,倘若诉讼期限已经过去两年时间,仍然有权利进行起诉。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例中的明文规定,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普遍设定在三年时间区间内,而此案例中所描述的两年期限尚未突破诉讼时效的法定上限。
因此,从常规角度来看,合同纠纷确实有权得到司法机关的受理和审判。
然而,若涉案合同纠纷属于特殊类别并需遵循特定诉讼时效规定时,便须以相关法律规范作为衡量标准来确定具体的诉讼时效。
在确认诉讼时效时,必须考虑到两年期限是否超出了法定范围。
若的确已超时,即便当事人仍可提出诉讼,但只要对方在此过程中提出时效抗辩,且经由法院查证并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等特例情形,那么原告的诉讼请求就可能被驳回审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