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死刑辩护专题 > 死缓限制减刑的最低服刑标准是什么

死缓限制减刑的最低服刑标准是什么

死缓限制减刑的最低服刑标准是什么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死刑辩护,一般都是一审已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上诉主要为了“免死”。
2024-04-11 13:45:14 已帮助209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死缓限制减刑的最低服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罪犯而言,其最低应执行刑期的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在缓刑期满之后,如果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那么实际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二十五年;
其次,如果是在缓刑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话,则实际的执行期限同样不得少于二十年。
而所谓的“限制减刑”,实际上就是指当对某些严重的刑事案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之时,即便后面尚存在减刑的空间,罪犯仍需服满一段固定的刑期。
因此,“限制减刑”并非意指完全无法获得减刑机会,只是意味着能够获得的减刑期限受到一定的限制,禁止无限度的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