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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物业管理合同要约定哪些

民法典中物业管理合同要约定哪些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4-12 14:15:21 已帮助29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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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物业管理合同要约定哪些
物业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通常涵盖以下重点领域:
服务事项的详细规定,包括公路巡逻管理、公共设施维护、车流交通引导以及多元化的日常生活协助等等;
服务质量的约定,需要明确相关的量化指标;
服务费用收费的标准与收款方式的制定;
对修缮费使用的规定;
对服务场所使用及管理的制度安排;
服务期限的设定以及服务环节的流程设计等等。
在这些关键性的条款中,服务事项的表述应当尽可能详尽,从而清晰地勾勒出所提供服务的全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基础设施维护、车辆交通组织、多方位的生活服务等等。
在此特别提醒,无论是何种情况都不应采取口头约定的方式签署物业服务协议,必须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确认。《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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