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妇在此次离婚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将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了暗中转移或藏匿,那么另外一位配偶则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此外,在针对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进行具体的分割时,对于那些存在恶意隐匿、转移等行为的一方,他们所能够获得的财产分配份额将会被相应地减少或是直接剥夺。
原因在于,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某位结婚人士将自身原应共享和维护的财产进行了隐藏、转移、变卖、毁灭以及浪费等违反常规道德的行为,那么在离婚的最终阶段,对于这些不负责任的当事人来说,他们理应受到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惩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