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延迟投递邮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这样确定的:
作为邮政从业者,他们如果由于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邮件传递出现故意延迟现象,从而使得公共财产、国家及民众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那么将根据具体情节轻重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
关于这个罪名,它的犯罪主体故意责任形式是明确规定了的。
这里的“故意”,是对于那些明明知道应当按照预期期限进行投递的邮件,却因为存在某种条件限制无法及时实施投递或者故意采取拖延方式不对其进行投递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一种描述。
从客观方面来看,这个罪行主要表现在邮政从业者由于严重失职,导致投递邮件产生了故意性的滞后情况,从而给公共财产、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带来了重大损失的行为模式。《刑法》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