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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需要去法院解除吗

同居关需要去法院解除吗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4-13 12:35:25 已帮助12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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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需要去法院解除吗
关于同居关系是否需要通过法院程序予以解决这一问题,一个普遍的误区在于,它并不需要通过法庭的裁决来解除。
实际上,对于未婚男女之间的同居行为,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角度来看,我们既不倡导也不认定其合法性
同时,这种现象并不在法律所规定的调解范围内。
因此,当涉及到未经婚姻登记便自行居住生活的情形,男女双方基于某种原因而寻求解除同居关系时,法院并不会对这类诉求进行审理和裁判。
然而,如果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存在争议或者纠纷的话,那么这些事项将纳入法律管辖的范畴,男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司法救济。《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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