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女方发生外遇行为导致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基于对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考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则,若子女尚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应交由女方承担抚养责任,除非存在特定情形;
而对于已经满了两周岁的子女,当父母双方无法达成统一的抚养方案时,需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以确保其能得到最为有利的成长环境。
此外,如子女年满八周岁,则应充分尊重并采纳他们本人的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