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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把我孩子带走了应当怎么处理

离婚后把我孩子带走了应当怎么处理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4-13 14:50:02 已帮助9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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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把我孩子带走了应当怎么处理
离婚之后,如若有一方将孩子带离抚养,则可以向对方索求孩子的抚养费用。
若双方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法律允许他们提起诉讼解决。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离婚后,除非子女由一方单独负责直接抚育,否则,另一方必须承担一定比例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其中,费用数额的多少以及支付年限的长幼等细节,可由双方自行商量决定;
若是双方无法达到一致意见,最终的裁决权归属于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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