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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拒绝前妻探望孩子吗

能拒绝前妻探望孩子吗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4-14 09:30:01 已帮助2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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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拒绝前妻探望孩子吗
在中国现行法规框架下,前任配偶对子女的探访权通常不得予以否定。
相关规定明确表述,离婚之后,未被明确抚养责任的父母,享有探视子女的合法权益,而另一方则须承担相应的协助义务。
关于行使探望权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的安排,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效,则应由法庭进行裁决。
对于那些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父或母亲的探望行为,法庭有权决定中止其权利;
但是,当中止原因消失以后,此类父母的探望权仍将得到恢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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